文件加簽查證
有關人士可透過此電子服務查證於2014年9月1日或之後在香港發出之文件加簽。如欲查證於2014年9月1日之前在香港發出之文件加簽, 請向高等法院登記處加簽服務組提出書面申請。
重要通知
- 有關查證在香港發出之文件加簽的電子服務只供有關人士使用。
- 有關人士是指收到附有在香港發出之加簽的文件,而希望就該文件加簽作出查證之任何人士。
- 本電子服務提供之資料僅供查證文件加簽之用,而不是為任何其他目的。本網站並不對所提供之資料的準確性、恰當性、完整性、合法性、可靠性、安全性、時間性或效用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對該等資料,司法機構不會就任何錯誤、遺漏、或錯誤陳述或失實陳述承擔任何責任。對任何因使用或不當使用或依據此網站所載的任何資料或不能使用此網站而引致或所涉及的任何損失、毁壞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相應而生的損失、毁壞或損害),司法機構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義務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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